發言人林珮菁表示,根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28條,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、處理、利用,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,被害人每人每件得求償新台幣5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金額。依這次特偵組違法監聽的案例,所有當事人合計最高可求償2億元。而根據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》第20條,受害者每人以每日1000元到5000元計算,最高一個月共可求償3億元。
立委助理江肇國說,「我們不是北韓,也沒有戒嚴!」他認為,特偵組違法關說,但檢察總長黃世銘卻不用負任何罰責,人民權利無辜受損,有失公平。「身為國會助理,有捍衛國會自主的權利。」江肇國邀請各界踴躍連署告發。
一名廠商代表說,因為立委助理常訂飲料,多有來往,「我確定自己有被監聽,期間有不少金額往來,雖然金額不大,頂多400或800元,但我怎麼知道特偵組會不會以為是400萬、800萬,以為我在從事不法,然後就約談我呢?」
另一名陳情民眾表示,因為近日立法院服貿公聽會的緣故,時常到立法院開會、致電給委員幫忙。期間有討論很多商業機密、個人生活隱私的問題,不便對外公開。但日前卻得知國會總機被特偵組監聽,她認為,不論監聽錄音帶是否空白,「商業上的利益問題,以及我吃了什麼便當、與丈夫間的事情,特偵組都沒有權利知道。」
立委姚文智說,特偵組利用公權力濫權監聽,在正常的民主國家是看不到的,甚至還讓台灣登上國際版面,貽笑大方。洪仲丘律師團發言人胡博硯說,從7、8月份開始律師團就常常與委員聯絡、來立法院洽公,但沒想到律師團所討論的機密都被監聽。
目前已有立委蕭美琴、劉櫂豪、陳其邁、鄭麗君等民進黨籍國會辦公室進行積極串聯,抗議特偵組以「柯建銘立委教唆助理向吳健保索賄」為由,監聽立法院0972開頭的國會電話,延伸轉接電話線高達上千條,受害人遍及立法委員、助理、行政官員、國會記者及洽公民眾。0972反監聽聯盟將依刑法第132條、第213條、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》、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等相關條文,提出民事訴訟與國家賠償。
圖說:0972反監聽聯盟與多名立委、立委助理與民眾陳情民眾一同告發特偵組,要求民事與國家賠償。(Photo by方家敏/台灣醒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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